8月初,對其中的9人下達了勞動教養通知書,勞動教養均為一年,上報材料為三年。這9人分別是:孫茂儉(巴彥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師)、高福志(司機)、姜志(農民)、張慶武(個體戶)、張金保(農民)、張秀茹(無業)、高淑霞(巴彥縣職教中心教師)、費夢琳(巴彥縣第三中學教師)、劉淑華(農民),其中費夢琳由於體弱被取保候審,其餘8人分兩批被送走。第一批是三名法輪功女學員:張秀茹、高淑霞、劉淑華,她們在接到通知書的第二天被送到哈爾濱市郊區的萬家勞教所。巴彥縣原計劃是將勞動教養的8名法輪功學員在下通知書的第二天一同送走,但由於有其他勞動教養人員,加之所雇車輛太小,五名被判勞動教養的男法輪功修者未能一同送走。這樣,經過停留幾天之後,又將五名男法輪功修煉者送往尚志市一面坡勞教所。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行為是在秘密中進行,並沒有通知家屬和所在單位,當有的家屬後來得知此消息後,到縣公安局詢問送往地點時,公安局居然不予回答。
關於編造勞動教養的秘密黑材料問題,現僅以法輪功修煉者孫茂儉為例來說明。據巴彥縣公安局內部人士透露,孫茂儉這次上報勞動教養的材料上寫著主要因為兩件事:一件是2000年春節前,孫茂儉進京護法,除夕夜他在前面打橫幅帶領200人衝進了天安門廣場;另一件是:他在2000年5月8日率200來人在巴彥縣人民廣場佔道煉功,阻塞了交通,擾亂了公共秩序。事實是:(1)2000年春節前,孫茂儉進京護法,除夕夜在天安門廣場外圍單獨被警察抓走;(2)5月8日他和二十多名法輪功修煉者自發地到廣場上煉功,5月9日他單獨在廣場上煉功被抓。根據以上兩件被嚴重歪曲了的事,他被判勞動教養一年。
巴彥縣有關負責人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的卑鄙行為,必將受到歷史的懲罰。
知情者
2000年11月30日
附件:黑龍江省巴彥縣法輪功學員到縣廣場煉功及到縣政府上訪被抓、被打有關事實
2000年5月8日早晨四、五點鐘,黑龍江省巴彥縣法輪功修煉者二十多人自發地到縣人民廣場煉功,當天巴彥縣委、縣政府召開了緊急會議,謊稱法輪功修煉者200來人到縣人民廣場附近的大道上煉功。他們隨即以阻塞交通、擾亂公共秩序為名,要求巴彥縣公安局5月9日早晨出動全部警力在縣人民廣場進行抓捕,共抓捕了10人。然而這10人中只有孫茂儉、孫愛華、李秋華三人在廣場上煉功,但沒有妨礙交通和擾亂公共秩序,其中6人均是在廣場及附近道路上散步被抓。這9人當即被帶到公安局,學員張滔因到公安局找其母親孫XX(法輪功學員)也被抓捕。另外,學員孫學5月8日沒有到廣場上煉功,5月9日巴彥縣第三派出所民警到其家中以公安局長找其有事為名,將其騙至監獄。上述11人均以擾亂公共秩序被巴彥縣拘留,半個月後除孫茂儉、孫學、孫愛華外,其餘均被釋放,按照巴彥縣公安局的猜想,這三人被認為是到廣場煉功的組織者,但直到目前仍沒有找到任何一個證人。
2000年6月19日,巴彥縣法輪功修煉者四、五十人以自發上訪的形式到縣政府詢問被無辜關在獄中的三名法輪功修煉者的處理情況,大家秩序井然地站到了縣政府門前的台階上,法輪功修煉者程桂蘭、高福志、劉志鵬、白金昌四人找到了信訪辦,但信訪辦的領導說此事他們不管,應由縣裏610辦公室負責接待。可是610辦公室又沒人。在這種情況下,四人找到了主抓全縣法輪功問題的縣委副書記馬旦日書記,詢問了關在獄中的三名煉功者的處理情況,馬旦日書記表示將釋放三名煉功者,但目前暫時不能放,當提出早晨到縣人民廣場煉功時,他給予拒絕。在這時,巴彥縣公安局幹警按照縣領導的意圖,將縣政府大門前的所有煉功者強行帶入了縣公安局三樓會議室。後來見到馬旦日書記的四個人也被帶往此地,在這裏公安幹警對何苗、潘大軍、李春梅、孫國鳳等多名煉功者進行了長時間的隨意打罵。當被問及這次活動的組織者時,大家均表示沒有組織者,是自願前往,在這種情況下,巴彥縣公安局以所謂的組織者名義,將見到馬旦日的四個人強行送進了監獄。
知情者
200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