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九日,黑龍江省巴彥縣巴彥鎮三名大法弟子進京上訪被接回,接她們的警察在回來的火車上說,她們如果身上有錢,可以替她們保存,等她們從監獄釋放後在還給她們,以免進監獄時被搜走。於是,弟子一的1550元錢、弟子二的1400元和弟子三的650元錢都交給了警察,她們在監獄關了近三個月出去後找到這位警察要求還錢,可警察拒不還錢,至今仍據為己有。
二、巴彥縣大法弟子在路上行走被抓、被搜身
常自珍(化名),女,54歲,今年6月19日去巴彥縣縣委上訪,被巴彥縣第一派出所所長姚國君打傷胳膊。
常自珍到縣檢察院詢問打人是否犯法,縣檢察院的幹部居然說打人不犯法,上訪犯法。
費夢琳,女,31歲,巴彥縣第三中學教師,與丈夫於今年6月19日到巴彥縣縣委上訪,其丈夫被巴彥縣以所謂的組織者的名義秘密關押,在獄中絕食。
常自珍、費夢琳上訪回到家後,政府派人日夜看管,怕到上級政府上訪。二人失去人身自由。
她們於6月23日晚分別從各自家中出走,步行來到哈爾濱市,在去往雙城的路上遇到其他幾位大法弟子,決定一起去北京上訪。在去雙城的路上被雙城幸福鄉派出所無故攔截,要身份證證明,並問是否是法輪功修煉者,並要他們罵李洪志老師。其中一學員說政府為甚麼教人罵人,我們不罵。由於身份證已被當地派出所沒收,警察強行把他們拖上車,拉到幸福鄉派出所。
到那裏,警察說如果不說你們從那裏來,就把你們關到監獄裏。大法弟子們都沒有說。警察就對他們進行搜身,搜出2000多元現金,一條項鏈(價值1900元)、一塊手錶,四個傳呼機。後來見他們不說就打電話詢問雙城市610辦公室,然後把他們送進雙城市公安局。在公安局裏警察又搜身,大法弟子們說所有的錢都被幸福鄉派出所搜光了。後來一位女學員的經文被搶走,她上前說理,一名公安局幹部當場大打出手,把這位女學員的臉部和嘴邊都打青了。另一名學員說不許打人,這位幹部氣急敗壞地把經文撕了,又叫來一幫巡警,對這位學員進行毆打。然後將他們關進了一間臨時關押犯人的屋子裏。當天下午巴彥縣公安局來人把他們接走,晚上十點多鐘又把他們送進了監獄。幾天後家人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這件事。打電話詢問雙城市幸福鄉派出所扣押財物時,派出所開始說不給,後來聽說大法弟子已詢問律師這種行為是非法的,派出所又說每人交500元來領取,
而且這幾個人還必須同時到場。但這7名大法弟子已有2人被判勞教。不能同時到場領取財物,直到目前學員的財物仍在派出所。
雙城市公安局又向巴彥縣公安局索要了錢財,意思是我們給你們抓到了法輪功修煉者,省得他們到北京上訪,縣領導將受到處分。當這些大法弟子坐在去雙城市公安局的車上時,一名幸福鄉派出所的幹部說巴彥縣領導真有福啊!要不他們就得挨批。一名幸福鄉的警察說他們派出所的領導這回又立了一功。
三、巴彥縣監獄見聞
巴彥縣監獄是黑龍江省二級監獄,曾受到上級的多次表彰。然而實際情況又是如何呢?
巴彥縣監獄每天兩頓伙食,上午是一個饅頭,一小盆兒湯。下午是玉米粥和鹹菜,絕大多數犯人吃不飽。伙食糧都是使用低質變質的糧食,二樓男監號犯人們的伙食都遭到了牢頭獄霸的剝削。監獄為了賺更多的錢,每天中午都賣盒飯,盒飯通過家人或親屬用錢換的財物證來買,每盒5元錢。每盒的飯量很少。這裏賣的任何物品都比外面貴一倍以上。監獄規定家人接見犯人時,都必須買監獄的東西。據知情者透露,監獄就靠這種方法賺錢。
在今年六月份,即政府鎮壓法輪功一週年前夕,巴彥縣公安局抓捕了四十多名大法弟子,他們或是進京上訪被抓,或是在途中被截,或是在家中被帶走。男學員被送進二樓的嚴緊號,這裏關押的多數是殺人、放火、搶劫等重刑犯,每間十多人不等。每天早晨6點多鐘起床,吃完飯後就要一直面朝裏坐到午休時間,下午又是坐著,吃完晚飯後,一直坐到睡覺時間,一般晚上八、九點鐘睡覺,睡覺時也須聽管教口令。在白天坐著期間,相互之間不准交頭接耳,否則就連打帶罵。每個監號都有牢頭獄霸,這些人都是管教任命的,牢頭每月還必須給包屋管教一定的費用。在這裏,管教打人是家常便飯,而更多的時候往往是牢頭打各自屋內的犯人,由於這些牢頭獄霸殺人犯居多,因此新人進到屋內時,往往是不由分說先打一頓,打人不是目的,目的是被打者管家人要錢或寫財物證,然後,這些牢頭用這些錢給包屋管教,剩下的錢自己留用。寫的財物證牢頭可以自己吃盒飯,但有的牢頭也給寫財物證的犯人一部份盒飯。由於男弟子數較少,所以二樓嚴緊號每屋只有一個修煉者。進來後,大法弟子便開始向犯人們洪法。有的犯人雖然聽說過法輪功,但不是很了解,有的犯人在監獄關了近九年的時間,根本就沒聽說過法輪功,經過洪法,牢頭和犯人們都知道了法輪功。由於監獄內見不到陽光,嚴緊號犯人必須整天呆在屋裏,加之有的犯人被管教或牢頭打成內傷,得各種疾病是常事,並且隔幾天就能聽到監獄死人的消息。這裏吃藥打針的費用比外面貴好幾倍。因此犯人們得病時,如果家人不拿錢,就根本不給用藥或打針,只能等死。而大法弟子們來了以後,犯人們親眼目睹了一個事實:法輪功修煉者沒有一個打針吃藥的,而且身體健康。所以,很多犯人對法輪功都有了好印象。有的甚至開始學煉法輪功,有的與法輪功修煉者互留地址,表示出獄後一定學法輪功。有的牢頭學法輪功後不打人罵人了。過去二樓嚴緊號打罵聲不斷,自從法輪功修煉者進去後,打罵聲明顯減少,有的牢頭和犯人還罵XX黨貪污腐敗不管,專管好人,是吃飽撐的。連監獄所長和管教也不得不承認法輪功確實好,在祛病健身方面有奇效。
一樓關押的是罪刑較輕的男犯人,還有一個女監號。由於女弟子人數較多,女監號由原來的一個變成三個,每屋除了幾個刑事犯,其餘都是大法弟子。因為一樓關押的都是罪刑較輕的犯人,所以相對二樓來說較隨便一些,不用每天都坐著,可以在地上走動。經過洪法,這裏幾乎所有的犯人都學煉法輪功。有一個犯人因為抄經文而被管教帶上了腳鐐。在這裏只能晚上起來煉功,白天煉功就要受到懲罰。大法弟子張秀茹因白天煉功而被監獄副所長任XX打罵,並坐上了老虎凳。大法弟子費夢琳和於麗華因白天煉功而被帶上腳鐐,一連幾天也不給解開,生活起居極為不便。大法弟子們多次與所長、管教交涉也得不到答覆,在這種情況下,絕大多數大法弟子於今年7月份以絕食的方式要求開創獄中煉功環境。經過幾天絕食,監獄方面答應了這個條件,並解開了張秀茹的老虎凳以及費夢琳和於麗華的腳鐐。但巴彥縣公安局和巴彥縣監獄還是打算長期關押法輪功學員,有的學員已經被關押了三個月。這樣女學員們要求巴彥縣將所有大法弟子無罪釋放,遭到巴彥縣公安局的無理拒絕。在這種情況下,女弟子們於今年8月1日再次絕食。8月3日,費夢琳暈倒,監獄方面強行給她打針,第二天將她釋放。但監獄方面給費夢琳父母打電話謊稱費夢琳要吃盒飯需要500元財物證,家人只寫了200元財物證,實際上這是監獄方面想要的打針費用,而打一針根本就不需要好幾百元錢,費夢琳也根本就沒說要盒飯的事,這是巴彥縣監獄慣用的行騙手段。8月4日,年紀較大的於麗華因絕食身體虛弱也被釋放。其餘人繼續絕食。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監獄給她們強行灌奶粉,還從縣醫院找來多名醫生和護士給灌食,但由於絕食者堅決不喝,所以灌不進去。於是他們就插管,但還是插不進去,有的插壞了咽部和喉部。監獄又找來體格較壯的男犯人幫助插管灌食,但還是難以奏效。又往嘴上打麻醉藥物,嘴開了之後終於插管灌進了奶粉。在插管灌食的過程中,法輪功修煉者身體和精神上受到了嚴重的摧殘。她們將手指插入口中想要把奶粉吐出來,監獄方面知道後就讓男犯人帶這些學員出去行走。在行走過程中,男刑事犯人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對女學員做著各種猥褻動作,而監獄所長和管教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他們心裏,只要能插管灌食,無論怎麼對待法輪功學員都可以。
今年8月初,巴彥鎮大法弟子何苗因進京上訪被拘留了15天後轉入巴彥縣監獄。轉入當天,因發現她隨身有書,管教同她搶奪,由於管教人數較多,大法書籍最終被搶去,何苗就撞牆以示抗議。這時,巴彥縣監獄副所長任XX路過此處,知道情況後,連續地打了何苗好幾個耳光,嘴裏還罵聲不斷,打罵聲在很遠的監號都能聽到。
今年7月3日,巴彥縣富江鄉派出所以大法弟子姜志傳播法輪功材料為名,將他抓進巴彥縣監獄,送進了一樓的勞動監號。犯人們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就問他在監號裏還煉不煉,姜志說煉,隨後趙興、梁立偉、張寶成(現已釋放)、劉宏偉(現已釋放)、宋XX(現已釋放)等五個刑事犯就對姜志進行狂風般地拳打腳踢,姜志的臉腫得像饅頭似的。犯人們說,這是管教告訴的,只要在屋裏煉就給我打。
巴彥縣公安局在今年11月份以前將關押的大法弟子陸續釋放,但釋放的同時又讓家屬交保證金,1000~5000元不等。還向每人索要幾百元的伙食費。按規定監獄不應收取犯人的伙食費。在被關押期間,監獄方面一律不准家屬接見。而其他犯人家屬只要花30元錢接見費就可以接見犯人,其中包括死刑犯在內。
四。停發工資、開除工職、株連九族
黑龍江省巴彥縣對法輪功修煉者採取停發工資、開除工職、訛詐錢財、一人煉功株連九族等多種手段逼迫法輪功修煉者放棄修煉。
今年年初,巴彥兩名教師因表示堅持煉功而被巴彥縣政府已停發了工資。其中一名教師還因此被抓進監獄非法關押兩個多月。
巴彥縣第三中學教師費夢琳今年五月進京上訪,從拘留所出來後,縣教委指使學校扣發工資,並且還扣發了費夢琳的父母和哥哥的工資。
巴彥縣委辦公室科員劉志鵬由於今年五月份進京上訪而被單位辭退,理由是劉志鵬是黑龍江省縣委機關因修煉法輪功上訪的第一人。就因為這個第一,巴彥縣領導受到了哈爾濱市領導的嚴厲批評。據劉志鵬單位的領導和同事們反映,劉志鵬在工作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得到一致好評。
巴彥鎮居民伍成芳(化名)於今年六月進京上訪,巴彥鎮第二派出所民警到她家索要路費,伍成芳七十多歲的老父親說家中僅能解決溫飽問題,沒有餘錢。民警竟將這位老人強行帶走,扣押一天,並準備送入監獄。但迫於社會各界群眾的輿論壓力,只得當晚將老人放回。
巴彥鎮居民章萍(化名),今年六月進京上訪,巴彥鎮公安局多次派人到她家中索要路費,因她家經濟條件有限,詐不出錢財,就從她的哥哥和姪子下手,威脅他們如果拿不出錢,就停發她哥哥的工資,開除她姪子的工職,並不批准她的姪子入黨。就這樣,她的哥哥和姪子被迫交出五千元錢。巴彥鎮公安局在章萍的哥哥和姪子敲詐到五千元路費後才動身到北京去抓被扣押在哈爾濱市駐京辦事處已達13天的章萍。
據巴彥縣大法弟子反映,巴彥縣派出所的民警們一聽到有本地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的消息,就主動請纓進京。因為他們心裏清楚,這個美差可以使他們用從上訪人家屬詐騙來的錢財盡情遊玩北京城,除了路費、旅遊費、北京特產的花銷外,還能剩下一筆錢揣進自己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