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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香港法輪功學員致特區政府決策人的請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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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1月20日】 在江澤民一夥殘酷鎮壓法輪功的暴政下,香港法輪功學員的基本人權也正在遭到侵蝕。一百多名香港學員11月17日中午時份前往特區政府總部煉功請願,並遞交了致行政長官董建華和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請願書,促請港府關注香港學員在過去一年多來所受到的迫害與不公正對待,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以下是請願書的全文: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女士

尊敬的董建華先生/陳方安生女士:

您好!

在中國大陸江澤民等極少數人鎮壓法輪功的暴政延伸下,香港法輪功學員的基本人權也正在遭到侵蝕。今天我們就其中三件事向閣下反映:

(一)香港法輪功學員朱柯明,因依法起訴江澤民一夥而遭逮捕拘禁,至今下落不明。我們曾請求特區政府幫助營救朱柯明。在此,我們感謝有關部門所作的努力。但令我們遺憾的是,我們至今仍未對朱先生的下落得到實質性的答覆。

我們今天再次懇請閣下關注朱先生的處境及有關部門跟進事件的進度。根據中國憲法第41條,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我們堅信朱柯明先生是無辜的。

(二)香港部份法輪功學員回鄉證被非法沒收,或被拒絕進入大陸。自99年11月份以來,先後有三十多名香港法輪功學員依照憲法賦予的權利回中國大陸和平上訪、請願,或進行正常的煉功、交流,或僅僅因為在香港參與法輪功活動,而被沒收證件,拒絕入境,被非法剝奪了前往中國大陸探親訪友公幹旅遊的權利。(附件一,從略)

(三)香港法輪功學員在租用公用設施時遭到多方面的困難。本地一些商業機構、公用事業機構,迴避或謝絕租借地方或位置給我們進行活動或宣傳,僅僅因為我們是法輪功。(附件二,從略)

社會上有人認為我們是在搞政治。「煉功就煉功吧,何必又請願,又派單張……?」。在中國大陸非法取締法輪功之前,我們只是靜心修煉,當時香港也沒有多少人知道有法輪功。但這一年多來,80餘名學員被活活打死,成千上萬學員被判刑、勞教,甚至送進精神病院,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難道不應該幫助他們嗎?沉默不就是對邪惡的認可和縱容嗎?哪個真正有良知的人在認清事實真相後能不說句公道話呢?

法輪大法可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回升,對任何社會與政府都有百利而無一害,這一點得到了世界上許多政府和民間的認同和褒獎,在鎮壓前也得到了中國政府的充份肯定。法輪大法真修者處事做人,都自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依法而行,嚴格遵守當地法律。香港法輪功學員過去進行和平申訴請願或舉辦各項活動,都是這樣要求自己的,今後也必定如此,請閣下放心。對特區政府上下開明的施政者,特別對香港警方過去一年多來給予我們的支持和幫助,我們在這裏通過閣下表達我們的謝意。

今天發生在中國的對法輪功的鎮壓是中華民族的恥辱。世界各國有正義良知的政府和民眾都紛紛譴責江澤民的暴行。我們高興地看到香港特區政府在法輪功問題上表現出尊重人權、維護法治的態度,並期望這種精神得以更充份地貫徹落實。我們相信閣下一定會本著正義良知,從國家、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冷靜、理智、公正地認識法輪功,並關注我們提出的以上問題。

謹此致謝,並祝安康。

法輪大法香港修煉者
2000年11月17日

一百多名香港學員11月17日中午時份前往特區政府總部煉功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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