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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酷的事實

——我在三個看守所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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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0月17日】 7月13日在天安門因打橫幅被抓,在警車上遭警察毒打,還看到一名警察用點著的煙頭插入正跪在過道上的一名大法弟子嘴裏,並朝他的嘴裏吐口水,還讓他吞下去,這學員離我只有一尺多遠,我見他默默的把口水嚥下去毫無怨言,警察面對這樣懷著大善大忍的大法弟子一點都不動心,甚至加重了對他的迫害,讓他跪在過道上當墊腳石。

當晚,我被送到北京通縣看守所,剛進看守所,就看到一名遍體鱗傷的學員還在等候辦理出獄的手續,接著幾名同來的男學員先進了牢房,被警察唆使的幾名犯人用電棒毆打,我們只聽到犯人的毆打聲,一聲因痛苦而發出的吶喊聲都沒有聽見,毆打聲引來了在屋頂上巡邏的三名士兵觀看,打了好一陣一名犯人走出來問管教:行了嗎?管教說:不行,犯人回去接著打,管教怎能讓犯人錯上加錯呢?提審時,我將此疑問向預審警官問詢時,他機械地認為犯人就等於壞人。

我修煉大法,我是好人,怎能被關進看守所呢?於是我採取了絕食的辦法,但看守所「出於人道」,對絕食的學員進行灌食,對我灌食時,他們一邊唱歌,一邊漫不經心地用管子插入我的鼻子試了幾次,管子已經把我的鼻子插出血了,當我告訴他們時,他們並不在意。與我同修的學員被他們用腳沾地上的嘔吐出的食物放入嘴裏。

7月19日我又被轉到天津武清縣看守所。早起晨練時,號長在巡邏士兵和他們上司的指使下用腳踢我,脫光我的衣服,用刷廁所的棒子毆打我,當時窗外的巡邏人員對這一切不但不管,反而在一旁加油叫勁。號長在得知虐待大法弟子可以減刑和立功時,對一位剛被提審一天一夜之後滴水未進的大法弟子進行體罰打罵,扒光衣服。有一位50多歲的老太太被警察用電棍電得脖子上起了許多的泡,電棍放到嘴裏電得嘴都腫了,這些都是我親身經歷和親眼所見,有的大法弟子被五、六個警察用開到最大電流的電棍對著臉電,對著穴位電,電得臉都走樣了,還有許多殘酷的事實不為人所知。

(2000年10月15日收稿)

註﹕這是北京一位功友從監獄女號裏帶回來的,作者可能仍被關押,姓名、年齡不詳,據說原件寫在一張很小的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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