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一九九九年七月七日】 我叫XXX,大學畢業,高級工程師,現在是黑龍江省的一名工人。曾擔任過某市某區主任(兼黨支部書記)。99年5月份,因參加法輪功晨煉而被開除撤職(市裏召開多次專題會議,要求各縣團級單位領導對本單位煉法輪功的人進行「三開」,即開除黨團籍,開除領導職務,開除公職),並被調到離家100公里外的山區工作。我被撤職並被調離後,父母妻兒家庭生活遇到許多困難,我自己和家人都承受一般人難以承受的傷害。
截止今日,某市的晨煉活動仍遭到干擾破壞,新華書店仍被禁止出售法輪功方面的書籍,我仍在遠離某市的地方工作。其實我們就是修煉,就是想做更好的人,別無他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