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995年9月通過招考以優異的成績成為一名警察。1996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大法前,在學生時代,由於不知珍惜自己的身體,落下了關節炎、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等多種疾病,頭痛感冒更是常有之事。到交警工作第一年,初次在室外執勤,趕上冬季特別冷,體弱多病的我真是難以承受。母親給我做了一條很厚的羊毛棉褲,穿上還覺得冷,不得不穿兩條棉褲和一件棉大衣上崗,這樣也只能站20分鐘崗,然後就腰酸腿疼。在最冷的近一個月裏,我整整請了一個月假不能上班,藥費花了近千元。帶著這樣的身體,我的工作情況是可想而知的。
我於1994年7月份畢業於某市商業學校,雖未受過高等教育,但對於社會上的各方面科學知識還是有一個大概的了解、粗淺的掌握,憑這一點,我覺得我絕不會盲目地去相信甚麼和搞甚麼個人崇拜。
1996年4月份我有緣得到《轉法輪》一書,李洪志老師在書中結合著現代科學為我們講明了人為甚麼活著,人應該怎樣活著及人為甚麼要做好人等很多道理,使我多年來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迎刃而解。
得法煉功後至今,我沒有吃過一粒藥,沒有報過一分錢藥費。得法後就再也沒有病了。冬天不但不用穿兩條棉褲,就是只穿一條毛褲站在崗台上也不覺得冷了,也不會感冒了。
身體好了,工作中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了。剛才我說得法後沒報過一分藥費,還有一層意思。我母親經常有病,她知道我單位藥費70%報銷,經常叫我開藥報銷。我時常為她買藥,但一次也沒有報銷過。如果那樣做了,既不符合單位的要求,也不符合做好人的要求,更違背了法輪功的功理。我不想表白我個人,但我知道,僅此一點,在當今社會裏,除法輪大法真修者之外,能夠做到的很少很少。
國家三令五申,工作期間,中午不允許喝酒下飯店,但在我的身邊,同事被請客下飯店是常有的事。這一點各位領導想必也知道。他們去喝酒了,崗還要有人站,我就去默默地做了。這樣的事很多。
作為一名交警,經常與司機打交道,用車是不成問題的。但偏偏在坐車問題上我卻很苦惱。每次外出怕碰到熟人的出租車,怕他們不要錢。公交、中巴更是不敢坐,僅僅為了一元錢與司機或乘務員推來讓去的,不好看,影響警察形像。上下班只好步行或騎自行車。站在集體或單位的角度,我這樣做是不是給集體樹立了一個良好形像呢?
有些人手中有了一點權力,就想利用它。崗勤民警搭車不給錢這是一個很普遍的事實。有些人甚至罰款都不給收據。這些現象為甚麼屢禁不止,看不見時他們還要做呢?就是因為人心不行了,人心不正了。解決這樣的問題只有讓他們能夠發自內心地認識到甚麼是對與錯,人為甚麼要講道德,人為甚麼要做好人的道理,人人都自己約束自己,那麼社會也就變好了。
我這裏絕不是說我個人如何的好,別人如何的不好,我沒有任何宣揚我的意思,我只是講一講事實,發自內心地談一下感想。更何況無論在工作中,還是在生活中,我還有許多不足之處。李老師在《轉法輪》中說:「我們人人都向內去修的話,人人都從自己的心性上去找,那做得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慮別人」。李老師還說:「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在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要處處按李老師的教誨去做,克服自己的不足,改正它、去掉它。我想,這也是做人的準則。
以上是我個人的點滴體會。下面我把我區一些法輪功修煉者的情況向領導作以介紹:
一、祛病健身方面
市中行有位患白血病的女同志,中行幾年中為她花了近9萬元的藥費也沒使她康復。大家都知道,白血病是不治之症,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的病越來越重,到後來吃飯時拿筷子的力氣都沒有了。由於長期受病痛的折磨,使她對生存不抱希望了。就在死亡一天天臨近的時候,今年4月份的一天,在朋友的勸說下看了一遍《轉法輪》,然後開始煉功,一個月後白血病症狀完全消失。到醫院檢查,甚麼症狀也沒有了,就像沒得過病一樣。自此她沒服用過任何藥物。我講的這是活生生的事實。講起來簡單,但對她來說,獲得新生後那種激動的心情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可以說,是法輪大法救了她,給了她第二次生命。這樣的人,若不讓她煉功,或讓她與法輪功劃清界限,是不是等於要她的命呢?
還有眼睛失明因煉法輪功而康復的,還有得癌症的,煉功後無病了。這樣的人能有十多個,我都能把他們一一找到領導跟前,證實一切。你說他們能離開法輪功嗎?
二、有利於社會穩定方面
前些日子,公交車和中巴車集結在市委、市政府門前上訪,我正好執勤,維護交通秩序,我不想評論他們上訪的對與錯。我只想說,他們人均每月收入不下1500元,嫌不公平,所以上訪,但根本就沒有為社會去考慮,為廣大群眾乘車考慮,致使許多人沒有乘上車而影響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事情僅隔兩天,就出現了某屯老百姓因動遷問題與開發商、警察發生衝突,發生了堵截某國道事件。我負責現場疏導交通工作,一直忙到凌晨兩點多。這件事各位領導可能都知道,但有一點可能不知道,就是該屯老百姓中煉法輪功的有幾十人沒有去。我當時曾經很感慨地對同事說:看看這些老百姓中有幾個是煉法輪功的。我敢說:保證沒有煉法輪功的人。因為大法弟子絕不會為個人利益去爭去鬥的,絕不會去做任何違法之事。事後我了解到,除了走不動、爬不動的老人,其餘沒去的幾乎都是法輪大法弟子,沒有一位法輪大法弟子參與此事。不僅如此,在開發商及警察先期去丈量房屋的時候,凡是煉法輪功的家庭幾乎人人讓量,有的甚至看都不看,隨便去量。可是沒煉法輪功的人家沒有一個讓量的。這些都是有據可查的。據功友講,他們為此還挨了同村人的謾罵。
各位領導,當我知道這些事情的時候,真想把這事告訴所有的人。告訴我們的市長、省長,告訴我們的江總書記,請你們說一說,你們的百姓,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百姓不好嗎?難道他們沒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嗎?我覺得真是這樣的人越多越好。這樣的人多了,我們國家的領導者們不再會為了各種社會問題而難心了。
既然這樣,我多麼希望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府能夠支持法輪功一下,給法輪功一個合理合法的正確位置啊!能夠使所有善良的人都來學,變得更好,做更好的人,使我們的社會更加穩定。廣大的法輪功修煉者別無所求,只希望能夠有一個穩定的,不受任何干擾的修煉環境。
法輪功讓我們做好人,使我們懂得了為甚麼做好人的道理,也使我們在做好人中受益,難道做好人還有錯嗎?難道做好人還要受限制嗎?這一最低的最起碼的做好人的標準都沒有了,又怎能為國家為人民幹好工作呢?組織上讓我與法輪功劃清界限,退出修煉法輪功。這樣的界限我能劃清嗎?這樣的功法我能不煉嗎?
法輪功修煉者是在修煉,不同於一般常人,所以,能夠正確面對所發生的一切事,包括對我們每個人的不公正的對待,我們都不會以同樣的態度對待。因此無論將來組織上怎麼對待我,開除我、關押我、甚至叫我生死選擇,我也不會做出反黨反政府的事,因為這違反了「真、善、忍」的大法原則。但為了對社會負責、為國家負責,我要把心裏話講出來。同時我也真誠地希望各位領導能夠深入了解法輪功,能為我們說上一句公正的話!
法輪大法學員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