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學員的遭遇情況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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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解放軍: 99/06/14

6月14日,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節目播送了「中辦、國辦信訪局負責人接待部份法輪功上訪人員的談話要點」,我們軍隊法輪功修煉者甚是欣喜,國家給法輪功修煉者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並對社會上流言進行闢謠。因此我們就在所居住的地方進行煉功,但是,立即就有部隊政治部門、行政管理部門出面干涉。我們問:" 國家已經闢謠,並重申,任何人都可以參加任何功法練習,為甚麼部隊不允許?"他們講: "新聞聯播是給廣大群眾看的,部隊有部隊的規定。"並宣讀了軍委的文件和部隊的規定::「一、不准部隊人員(包括職工、家屬、離退休幹部及企事業單位人員)煉功;二、不准在部隊營院內煉功;三、不准在部隊企事業單位印刷《法輪功》書籍。」並一再強調軍隊營院執行軍委規定。

北京,唐山: 99/6/17

5月末,北京學員、武警水電指揮部的王輝忠(2002年編註﹕後證明此人終歸未能真正走入大法、而是以特務身份成為鎮壓者的幫兇)失去了和家人朋友的一切聯繫。據悉,王輝忠自從4月25日即受人跟蹤監視,5月末即失去蹤跡。今日又據知情人士透露,王輝忠被監禁在北京遠郊某地。

99/6/16

再有,我的三哥是唐山退休工人,他也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同時也是輔導員。他5月17日來京探望父母,5月21日即被他們單位公安處派車「接回」,理由是不准到北京來。接回後,即被監控起來,連唐山市區都不准去。我在京的弟弟因工作中的技術問題,需要三哥幫助(我三哥是搞技術工作的),由於單位公安處不允許他進京,不得已曾派他的兒子送來一些有關資料。因為我弟弟這裏的問題總也解決不了,因此我三哥同單位公安人員商量,最遲請允許他在6月8日進京。由於當時外地火車站不售進京火車票,因此我三哥只好乘坐灤縣至北京通縣的長途汽車。他提前打電話給弟弟,讓弟弟接站。我弟弟接了一天沒有接著。我們在京的兄弟姐妹分別給唐山三哥家打電話,白天黑夜都不通,很反常,因此6月9日在京的大哥、大姐、弟弟就開車到唐山去找三哥。他們到唐山時,我三哥已被單位公安處再次「接回」唐山。三哥講述了這次進京不成的經過。6月8日他坐上早7點長途車後,發現一身著警裝的人一直尾隨身後。到通縣後,下車時就有人搜查煉法輪功的人。凡是帶有法輪功書籍的人,全部被扣留。因從我哥哥手提包中搜出《轉法輪》和一些從互聯網上下載的資料,就把他帶到一個地方,問他資料是從哪來的?並進行核實,確證是從網上下來的。接著又問他進京目的,三哥如實陳述。他們用傳真機向戶籍部門核實,證明我三哥講的所有家庭成員的關係都屬實,但仍告訴我哥哥不允許到北京父母家,並說「恐怕你是帶著甚麼任務來的」。三哥單位公安處來人再次把我三哥接回唐山,並監控至今。

99/06/10

我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招待所人事組一名工作人員(該所90%都是應聘員工),就是因為我煉了法輪功,又參加了4月25日的活動,所領導及院保衛處分別找我多次談話,而談話內容一次比一次升級,直至6月10日被辭退。

上海: 99/06/18

1. 一些公園開始重新清點晨煉的人群,公園負責人告訴我們的學員:"上面不許你們法輪功在公園裏煉功"。 2. 去北京中南海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情況的大法弟子回上海後立即被通知下崗。 3. 一些法輪功弟子被跟蹤,私人電話被監聽。 4. 一些單位的負責人找大法弟子談話明確說,共產黨員不能煉法輪功。 5. 一些單位拒絕為法輪功提供晨煉場地,並說這是上級的指示。 6. 一些法輪功弟子半夜被公安人員叫醒了解情況。 7. 練功點上便衣的出現更是經常的事。

99/5/22

5月22日,我與平時一樣,到煉功點去煉功,大街上到處是警察,當我到達煉功點時,我看到平時煉功的所在地點崇文門新世界商廈全部被人用帆布圍起來,每個入口還有保衛把守,四週還有幾輛警車。帆布上面還寫著"施工"字樣,但是透過帆布看裏面卻未有任何施工跡象(幾天後帆布就撤掉了)。因此,我們就臨時找了一塊不影響交通的場所煉功,誰知幾分鐘後就趕到了好幾輛警車來監視著我們。像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

99/6 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們的晨煉頻頻遭到干擾,如公安幹警穿著制服進入校園監視;校方明令禁止學生和老師一起煉功;有的黨員學生被老師找去談話,示意不能煉法輪功;有的同學被禁止參加集體晨煉;連上海這樣文明的都市也出現了一幕幕不文明的景象,在外灘晨煉時,有人在我們煉功的人頭上打腰鼓、舞扇子。對於這一切我們都以"真、善、忍"為準則嚴守心性,默默忍受了,到最後這些人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說煉法輪大法的人真好。

天津: 99/6/17

1. 某於高校任教的青年大法學員,被上級幾次告知:"總書記發表最新講話,認為法輪功是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的對立","黨員是無神論者,你要作出選擇",""三不"方針已有改變",云云,並表明我是代表組織跟你談話,要求其"退出",且承諾不再公開煉功;

2. 某國營大公司的一位科長追問該公司某煉功人:不是我們想找你談,是上面有精神;你是要黨籍還是要大法? 3. 某出版社社長警告該社的一位堅持要集體煉功學法的學員嚷道,你要再這樣的話,恐怕就要寫辭職報告了; 4. 某區派出所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悔過書",已停煉的還要交出大法的書、錄音帶、錄像帶; 5. 某省駐津辦事處一位學員被上級警告說:"你要再公開煉功,就讓你們省的省長來領你"; 6. 至於一月內上報四次報表,核實與學員談過話否、有多少退出、多少堅持之類,則遍及諸多國營企事業單位;甚至,某些區縣至今還在點上轟人,不許五人以上集體煉功; 7. 部份輔導員還在被跟蹤、電話被監聽,甚至兒子結婚時都被重重警車和便衣堵在家中.......

福建省:

福州: 99/6/16

福州法輪功學員近一個時期以來,屢遭有關職能部門不公正的對待,如:輔導員的電話被監聽,有的調查人員在調查過程中要求被調查人交照片搞花名冊,除此之外,還動員各部門、各單位對法輪功的學員施加壓力,有的單位在大會小會上講法輪功的不是,有的單位逼迫學員在修煉法輪功與保留公制、住房中選擇、有的單位不讓黨團員修煉法輪功,要求寫認識,大專院校更變本加厲,一律不讓在校內學煉。5月22日,福州市內各練功點布控了許多比練功人還多的便衣人員,有一練功點便衣人員謊報信息,故意製造不安定因素,書店因出售法輪功的書籍被沒收,並揚言要罰款。更有甚者,在國辦、中辦發出明確電文後,福州市委主要負責人講:外鬆內緊,努力作好那些迷信法輪功的黨團員、在職幹部、離退休幹部的思想轉化工作......主動、自覺地同法輪功組織脫離關係,以逐步縮小法輪功的規模和影響。

漳州,南靖 99/6/13

福建省漳州市兩名政法委幹部到學員陳美芬家中強行把書??走;南靖縣靖城派出所某指導員到學員吳四偉家中也是強行把書"拿"走;理由都是上級指示要沒收上繳。拿走時沒有出示任何國家相關文件及履行法律程序。人們不禁要問:這種未經主人同意強行到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家中拿走東西的行為是不是已經構成了搶劫罪?!而且這種事情是由國家的執法人員所做的,更是讓人不可思議。

廣東省:

廣州: 6/15/99

1. 某單位政保人員對一位法輪功學員說:我們暫時沒動你們是因為只有口頭通知,沒有紅頭文件;紅頭文件一到就要動你們了...... 2. 某重點大學各離退休支部在"六四"期間紛紛開會,傳達上級"指示":建議黨員、幹部不要煉法輪功;黨員誰煉法輪功誰要進行登記,學員們根據黨章條文對這種"謠言"進行了抵制。幾天後傳達兩辦通知時,一學員問一位退休支部書記:前幾天那個"上級指示"是怎麼回事?該負責人支支吾吾,後乾脆否認傳達過。 3. 珠海市有的單位直到6月13日中央電視台播放"兩辦"通知前,都一直在要求法輪功學員中的黨團員進行登記、表態(煉法輪功還是要黨團籍)。 4. 某高校近來一直對個別在群眾中聲譽很高的黨員幹部進行威逼談話,不准煉法輪功,否則不僅不能提升職務,還要牽涉到黨籍、現有職務等,而且談話內容不准告訴其他學員。 5. 深圳、東莞兩市都出現過派出所非法帶走和拘留煉功群眾事件,後經學員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局領導進行投訴,才得以釋放......

6/12/99

可是我單位(華泰供管部)梁經理找到我說,以後不准我再練法輪功,說是上面要求的。我認為這沒有甚麼道理,也不符合中央精神,還是照常煉功。兩天後,也就是5月17日,經理我要我辭職,理由是還學法輪功,並且蠻不講理地說:除了和你老公在一起不算,只要三個人在一起就是非法集會!要我立刻填表辦手續。在辭職原因一欄上,我寫上因為學法輪功被辭職,當天就把我強行辭退了。我學法兩年,師父要求我們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參與政治,我們也是這樣做的,學法煉功也是完全鬆散的,沒有任何組織,每天我只是到公園集體煉功,有時晚上到功友家裏十來個人在一起學法,切磋切磋,談談在修煉過程中的一些體會,也就是從別人身上找出自己有哪些做的不夠好的地方,從而修煉自己。到目前為止,我沒聽說過法輪功有甚麼集會,我也沒參加過甚麼集會。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員工,我修煉法輪大法只是想身體健康,做好工作,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好人,有益於社會和他人。可是做一個好人也被無理辭退了!我丈夫也遭到同樣不公正的待遇,部門主管找到他,強行要他拿出《轉法輪》,說上面要,不然也得辭退。我丈夫是極老實的人,沒有多想,以為他們要拿去審查,就說:"這本書比我命還重要,你可別弄壞了,過幾天得還給我。"可幾天後我丈夫找到他要書時,他說已交到上面燒毀了,說是上級傳達要這樣做的。我丈夫痛悔不已,說:"早知道是這樣,就是沒飯吃也不能讓他拿去!"

黑龍江: 大慶: 99/6/10

5月末以來,有關職能部門接連不斷地到煉功點干擾煉功,並採取找談話、開會、調查人數等形式,千方百計阻止煉功活動。近日又採取電話監聽、跟蹤等等不符合憲法和法律的卑劣手段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嚴重違背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國的方略,更有損於黨的形像。

河北省:
石家莊: 99/06/10

6月10日,井陘縣人民政府發出關於做好法輪功練習者教育轉化及監控工作責任分工的通知,加強對法輪功輔導總站主要組織者,負責人的監控工作,密切掌握法輪功練習者的行蹤動向。必要時在縣域內所有出入路口24小時設卡盤查、監控。

99/6/5

更讓人困惑和震驚的是,我們的各級政府、各級行政機關的公安部門,一邊宣讀著"闢謠"的文件,一邊卻在實踐著"謠言";一邊說關於開除黨籍、公職等說法是謠言,一邊向黨團員、幹部職工施壓,強令他們退出法輪功,否則要勸其退黨(團),並禁止他們煉功,收繳他們的書和錄音磁帶,對軍人及其家屬煉法輪功更是明令禁止;一邊說從不禁止練功健身活動,一邊加緊監視跟蹤、限制和阻撓;一邊說公安機關要抓人是謠言,一邊卻在6月4日至6月5日,將石家莊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段榮欣、周西蒙、苗英志非法拘禁近24小時。

河南省: 鄭州: 99/6/15

據我們所知河南信陽地區,5月22日他們在正常煉功時,受到當地公安機關的干涉,十幾輛警車和上百名警察把煉功者圍在中間並搶奪煉功的錄音機,還搶奪法輪大法簡介旗,一位老太太抱著不放,並哭訴著向他們講了自己煉功後達到祛病健身的好處等,他們才鬆開。一位功友用攝像機拍攝煉功鏡頭時被公安人員強行搶下並毀壞錄像帶,幾個人圍著這位於姓功友,扭著他的胳膊,用手掐著他的脖子進行毆打。他們這種行為已經嚴重地侵犯了公民的合法利益,並且知法犯法,使許多圍觀群眾感到氣憤和震驚。有些學校還要求煉法輪功的教師寫出書面保證今後不再煉法輪功,不然的話就自己寫辭職報告或下放到農村等等。鄭州市某外貿單位的紀檢書記找到煉法輪功的學員談話,說他代表組織上傳達精神:"黨員必須退出"法輪功組織",一般群眾勸其退出"法輪功組織""等,還讓這位學員表態。據我們所知鄭州市許多單位都傳達了類似的"精神"。

湖北省:
浠水: 99/5/28

公安部門在全地區範圍內進行了周密調查,並未發現煉功人有違法行為,相反各方面反映煉功人較好。公安人員也說:"98%的煉功人都是好人。"在這種事實情況下,他們仍然向各單位發通知,控制煉功人不出來煉功,說是執行上級指示,給學員所在單位施加壓力,通過大會宣布他們認為的"組織成員名單",並宣布法輪功"近似於邪教"。使許多不明真實情況的群眾對法輪功產生偏見,誤解,對煉功人進行人身攻擊,造成許多人說法輪功是搞"反革命會道門"。同時,公安部門還向各單位,各居委會,直到各個農村生產隊發放法輪功學員登記表,大規模地搞登記活動,搞得全縣沸沸揚揚,他們還責令煉功者中的黨員、幹部停止煉功,有的單位以撤銷黨籍相威脅,並要求他們到公安局報到等等,運用了很多方法阻擾學員煉功。

武漢: 99/6/2

有一個地方的學員,就近在一所小學裏晨煉多少年,現在被禁止。理由是因為上邊有精神不准借場地給法輪功煉功;有的單位三番五次地找煉法輪功的學員"談話";是否知道北京的事情;你們是甚麼組織形式;你們的頭頭是誰;你們甚麼時間煉功......;還有的單位不讓職工煉法輪功;如要煉就退黨......;有的以查戶口詢問煉功情況;還有的三番五次到煉功點問:你們這裏誰是頭;你們的書是從哪裏買的;......一次,二次,三次......。還有的被盯梢,不讓出門......。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不安定的因素。

江蘇省: 啟東: 99/6/11

1. 公安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骨幹進行電話監聽、跟蹤,並公然宣稱:你們的一切談話內容我們都知道。 2. 某鄉個別領導及公安人員強令學員5月22日不准前往啟東市體育場,在得到口頭保證後,還逼迫學員寫出書面保證。 3. 某鄉鎮領導不准學員集體煉功,並威脅說:如有3人以上集體練功,就停發退休工資。 4. 5月22日凌晨起,全市各主要路口設立關卡,公安人員搜查過往車輛上的乘客,見到法輪功的書、煉功服就沒收。 5. 5月29日,有關職能部門領導顛倒是非,在會上公然把眾多的法輪功修煉者放在社會不穩定因素的首位,並要求黨員、團員、幹部退出修煉法輪功,並揚言"要孤立極少數不法分子。"奉公守法的法輪功學員被描繪成一批無情無義、只煉功吃喝、不幹活的遊手好閒分子、一批邪教徒。並散布造謠,惡劣地攻擊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此精神誤導下,各單位紛紛對法輪功學員施加壓力,以所謂的"壓力教育"形式、以開除黨籍、開除工職、停發工資、下崗等手段強迫學員退出根本不存在的法輪功"組織"。

遼寧:
大連: 99/06/17

99年6月17日下午5點鐘(北京時間),大連市中轉貨運公司車輛 B-90743大貨車,滿載法輪大法書籍《法輪佛法--在歐洲法會上講 法》、《法輪佛法--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共計約1700包、約20 萬冊(每包120冊),在大連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保安值勤人員的押送下,在東北財經大學印刷廠門前卸入印刷廠倉庫。據押送人員講,此書是違禁盜版書,卸入印刷廠準備予以銷毀。此批書完全符合國家<出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99/6/16

1. 公安人員,政保人員跟蹤,盯梢法輪功學員,竊聽學員電話,限制人身自由。 2. 一些政府機關和單位傳達上級文件:共產黨員,團員,幹部不准參加法輪功活動,否則,開除黨籍,公職。學校則宣布:學生不許練法輪功,否則,開除學籍。解放軍三總部傳達文件:現役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家屬,軍隊企業職工,不准練法輪功。否則,開除軍籍,黨籍。 3. 大連 ,瀋陽等地公安機關公然非法逮捕法輪功學員。 * 大連學員余孝德,瀋陽學員陳莎莎被公安機關非法拘捕達20小時甚至27小時。 * 公安人員跟蹤學員,非法沒收學員錢物,拘捕學員。 * 朝陽地區,公安部門公然在練功點上抓法輪功學員。 * 阜新市公安機關非法強行解散學法小組,禁止在公園以外的任何場所練功。宣布黨員幹部不准練法輪功。

瀋陽: 99/06/18

6月18日下午1點多,我和在瀋陽機場偶爾相遇的兩位本溪法輪功上訪學員一起乘機抵達北京。下午3點多到達了中辦、國辦信訪局。在門外遇到幾位不明身份的人,像攔路劫人一般地誘迫我們跟他們走。。。。他們堅持認為是集體上訪,並用擴音器宣布了對我們集體遣送的決定。同時他們又認為各地警車監視煉功點、北京警察監管我們住的旅館是執行公務。我們是個人上訪,要求自由離開,遭到了斷然拒絕,在此情況下,他們隨即上前撕拉學員,後來他們中一個喊:"兩人架一個,往上拉。"有一個本溪男學員被強架坐在客車門口梯子上,腰部磕在背後的梯子上。一個農村來的老太太喊:大家一定要忍,要守住心性。

99/06/15

就在"談話要點"發表後的六月十五日下午,鬃區地稅局召開黨員幹部會議,傳達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局黨委要求黨員幹部本人不要參加練法輪功活動。同日,該區屬工廠、街道都召開了類似的緊急會議,傳達了同樣的精神。

通化市: 99/6/16

我在通化市政府某部門工作,我們單位領導在我6月7日上班時就正面找我談話,說上次市裏開會通知要求正面引導群眾煉功,這次和上次不一樣,就要你個態度,不聽你的其他解釋,到底煉還是不煉,上面等著彙報你的態度。這段時間,其他功友面臨的不公正對待更嚴厲,說如果再煉功就開除黨籍,開除廠籍等。所有這一切都是個別人利用手中權利引導下級政府及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給法輪功修煉者施加壓力,強行干涉群眾學法煉功活動,置國家安定團結、社會穩定、置黨和國家利不顧,企圖將上億的煉功者推向政府的反面。

山東省: 99/06/19

各單位要求法輪功學員必須填寫的「退出練習法輪功保證書」
退出練習法輪功保證書
為響應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號召,自覺做到講政治、講紀律、講穩定、講大局,我自願退出法輪功練習隊伍,保證今後不再參加與法輪功有關的任何集會活動,不傳播法輪功的任何學說,不信謠、不傳謠,自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做一名遵紀守法的文明公民。保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但各部門、各單位在召開緊急會議,傳達此精神時又同時傳達了山東省委的「6點意見」,現根據記錄整理如下: 1 嚴禁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嚴禁法輪功向農村發展。 2 各單位不給法輪功學員提供任何煉功場所。 3 收繳法輪功一切音像刊物。 4 黨員、幹部必須退出法輪功,不退出的要嚴肅處理,是黨員的要勸其退黨,直至開除公職。 5 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做好分化瓦解的工作,要釜底抽薪,破釜沉舟,落實到人,如有疏忽要追究領導責任。 6 上下聯動動,注意方法。 最後強調,這是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要站在鞏固執政黨地位的高度來認識,態度要堅決,方法要得當,措施要得力。據說,最近省委又以(1999)12號文下發了一個通知,公開表明此態度。這是單位領導在近日傳達上級精神時講的。

臨沂: 99/06/13

6月11日市容局搶走收錄機、並向煉功場地噴水,沒達到趕學員走的目的。6月12日市容局局長朱XX在煉功場破口大罵李洪志老師,並又搶走一台收錄機,揚言:"在這裏練甚麼功都行就是不准練法輪功!""你們練的是邪教!"。6月13日晨來干擾的人特別多,各種汽車60餘輛,白色三輪摩托車20多輛,還有許多單人摩托。市委政法委書記親臨現場,組織了公安、市容、園林、居委會及煉功者所在單位的領導圍攻、侮辱煉功者,大打出手。

一煉功者帶11歲男孩煉靜功,先後遭20餘人次圍攻謾罵,叫罵之聲不堪入耳。有人踢小孩,把小孩提起來將其坐在打坐的父親頭上,還不罷休,連續三次踢煉功者的腿、腰部,猛打頭部、脖子、腿和臉部。該煉功者默默忍受著,真正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而打人者卻洋洋得意的說:"打得真過癮,好長時間沒打人了,今天過癮了。" 有的煉功者被兩人提起往地上慣;有的煉功者被提起扔出去,褲子磕破了;有的被提拖20多米遠,扔到馬路中間,考慮影響交通又將其提起,說扔到垃圾箱裏,因附近沒有垃圾箱,只好扔在人行道上;有的擰小煉功者的嘴;有的小煉功者,因受不了侮辱打罵,哭著離開了煉功場。一年輕女煉功者的衣服被拉起後胸部被裸露,干擾者哄笑,大有不引起爭端決不罷休之勢。面對這種種暴行,煉功者一聲不吭,真是一忍再忍。到了煉功結束時間,大法弟子還把干擾人員扔在地上的煙蒂等垃圾全部撿走。

威海:

1. 5月22日早4點,鯨園煉功點的學員正在人民廣場煉功,突然來了兩輛車和六、七個人,說:"我們這裏因為有外事活動,不准煉功"。大家問需要停幾天,回答是三天。 2. 5月27日3時許,200餘名法輪功學員在人民廣場煉功,廣場前停著四輛環衛高壓清潔水車,散發出農藥味,凌晨4點10分,身著制服的城建監察和園林管理人員,來到廣場大聲呼喊:"都走!都走!"並且用打開汽車的發動機同時敲擊車身等方式製造噪音干擾煉功。他們見沒人動,又借沖洗廣場之名趕學員走,一些煉功人跟他們商量,可否先沖洗西側廣場,沖完後我們挪過去再衝這一側,他們拒絕了。又有人和他們商量,可否定一個時間(因以前從未這麼早衝過廣場),我們以後煉功避開這個時間。他們說:"你們要在這裏煉功,我們就一宿到亮的衝!"大家看到他們根本就不講理,所以也就不說了,開始繼續煉功。一個人喊道:"拿水噴,我看這功是不是怕濕。"高壓水槍向人群上空噴去,很多人都濕透了,噴到臉上的水有濃濃的藥味。(因該車曾用於向樹木噴洒農藥)噴了五、六分鐘,打坐的法輪功學員一動不動、一聲不響,一位晨練路過的老太太實在看不下去了,衝著噴水的人說:"怎麼能這麼幹,你們是爹媽養的嗎?真缺德呀!"城建監察的人對此無計可施,鑽到車裏面再也沒出來。兩位外地電視台的記者,有幸拍下了這令人痛心的場面。 3. 5月28日凌晨3時許,300餘名法輪功學員在人民廣場煉靜功,園林工人在一個人的指揮下,用粗水管從噴泉池子裏抽水,在煉功群眾背後灌水,並用掃帚往學員身上掃水,大家的鞋、包都飄起來了,褲子濕透了,可是沒有一個人動,默默的承受著。煉完功穿著濕漉漉的衣服,還幫他們把廣場打掃乾淨。事後有學員向他們領導反映情況時,問他們:"你們這樣做,良心上過得去嗎?"他說:"我們沒辦法呀,上面叫我們這麼做。"

浙江省: 平湖: 99/6/15

1. 平湖實驗學校退休黨支部支委戈璀娣,是一位法輪功學員,校領導找她談話時明確地告訴她是要做黨員還是煉法輪功?她回答說我都要,領導又說兩者只能選一個。當她堅持要煉法輪功時,領導很真誠、很關心地對她說,你煉別的甚麼功都行啊就不要煉法輪功了,否則黨員做不成教師也當不成了。下次再找你就不會像現在這樣溫和了。 2. 平湖市某商場臨時工張德鳳因煉法輪功而無端被辭退。其實商場是迫於商業局的壓力才這樣做的,因為商場領導認為張德鳳工作很好,能用到這樣的臨時工也不容易,她煉她的功,又不影響甚麼,為甚麼非得辭退呢?可商業局的幹部很強硬地說,你們那麼大的商場還找不到一個臨時工嗎?就這樣,她於本月9曰被辭退了。 3. 某退休會計在另一單位謀了一分職,五月下旬單位領導找他要他放棄煉法輪功,否則就不再聘用他,還要他立下保證字據。另外,我也遇到派出所民警到法輪功學員家逐家逐個地詢問和登記。他們說是例行公事,是上面叫幹的。或許您是真的不知道社會下情,我向您反映的以上三件事實都是我接觸到的真真實實的事情。我還想告訴您那三位法輪功修煉者又如何對待自己的不幸呢?他們謹遵師命,修煉"真、善、忍",遇事向內修自己的心,沒有像普通人一樣去說理、去吵鬧,而只把它看成是自己的難、自己的關,心態祥和地坦然對待之。

秦皇島: 99/6/17

1. 我市很多機關、廠礦、學校都傳達了"上面精神",要求黨員、幹部、工人、學生不要煉法輪功,而且各單位領導分別找到煉功者談話。 2. 各個街道辦事處向各居委會布置了任務,對煉法輪功者逐一登記。(都已登記上報) 3. 中、小學生強制不讓煉,老師說不是他們不讓煉,而是上面有"通知",說學生煉,老師就要受批評。 4. 有的學員家電話被監控,有的學員被公安人員跟蹤。 5. 每天早晨都有警車、便衣或居委會主任來煉功點看著我們煉功。我們弘法,集體煉功時有警車、警察監視。 6. 有的派出所告訴煉功點所在門前的單位給法輪功煉功點斷電,讓那個單位或居委會攆走煉功者。 7. 公安人員三番五次地找煉功者談話,干擾學員正常的社會工作秩序,有的深夜私闖學員住宅,在住宅附近經常有警車監視。 8. 有的單位在公安人員的授意下,進行限制正常的出差事宜,甚至學員到外地看望病情危重的親屬,競也遭到無理的限制,已然失去了一個公民應有的人身自由。

齊齊哈爾: 99/6/6

可是近一個多月以來,每天晨煉時都有派出所人員和公安警車,有時還有居委會主任查煉功的人數,找我們談,不讓我們煉法輪功。今年六月十一日上午八點,單位領導找我談話,傳達上級精神:黨員、團員、幹部不能參與煉法輪功。那天我請假回家探親,也沒給假。我們單位幾個煉法輪功的人都由領導予以承包監督。我是由一把手和主管科長兩人承包。當天上午八點又有主管政治思想工作的領導找我談話,傳達上級會議精神:黨團員、國家幹部不能參與煉法輪功,要和黨中央保持一致,如果煉法輪功對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有影響;如果不聽,涉及到你個人公職問題責任自負。就這樣用開出公職相要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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