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來,何祚庥屢次三番地在國內電視台、報紙、雜誌等新聞媒體及各種公眾場合,以「科學化身」自居,打著「反偽科學」的旗號,歪曲事實、散布謠言,大肆誹謗、惡意中傷法輪功及其廣大修煉群眾,造謠說甚麼:「煉了法輪功不吃,不喝、不拉,也不睡」,並污衊法輪功是「偽科學」、「封建迷信」云云。我們認為,何祚庥的言行已完全超出了正常的學術討論範圍,不僅違背了科學工作者的職業道德,還嚴重違反了中國有關法律規定,侵犯了法輪功創始人及廣大法輪功群眾的合法權益,並且直接破壞了中國當前社會的穩定。
現將我們的看法詳述如下:
一、何祚庥的種種言行完全違背了科學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在國內外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敗壞了中國科技界的聲譽。
何祚庥的所作所為違背了作為科學工作者所應遵循的、最起碼的職業道德,與其中國科學院院士的身份是根本不相稱的。這集中表現在下述三個方面:
(一)以實用主義的思想方法對待客觀事物,符合主觀需要者就承認,不符合者閉目塞聽,一概否認。
何祚庥反對法輪功舉出的唯一實例只不過是歪曲事實的惡意中傷,而對於億萬法輪功群眾通過修煉獲得身心健康的普遍事例,何某卻隻字不提、閉目不見、充耳不聞,一概否認。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善意地給他去信,向他介紹法輪功修煉的真實情況,他竟將該類信件(見附件)稱為「恐嚇信」,這使我們深感意外。
尤其令我們不解的是:被何祚庥在今年四月天津<<青少年科技博覽>>雜誌上發表的文章中再次稱為「病情復發」的「精神病患者」的那位研究生,卻已於今年初就通過了何祚庥所在的中科院理論物理所組織的學位論文答辯。如此嚴肅的科研機構如何肯把學位授予一個被何某屢屢稱為「精神病患者」?
我們很困惑:到底是誰有問題?但何某在該文中對那位研究生已通過學位論文答辯一事卻隻字不提。何祚庥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實用主義的思想方法作祟。何某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就自詡以「揭露法輪功為己任」,對法輪功定罪討伐,這不正是何某那種大膽假設的實用主義思想的體現嗎?嚴肅、嚴謹的科學態度卻被何某忘得一乾二盡,最終只能以歪曲事實、造謠惑眾的方式來遮掩自己的荒謬立論。
(二)不作調查研究,不去實踐,僅憑主觀臆斷就真假不辨、正邪不分地亂打棍子,是學風不正、不負責任的惡劣表演
你要揭露偽氣功,你就要尊重、了解氣功科學,最起碼要知曉有關氣功科學的基本知識。連氣功科學的皮毛都不了解,就侈談「揭露」,未免令人有力不從心、勉為其難之感。何某對自己不了解、不認識的事物一概採取不承認或以「偽科學」論處。例如,對國內外眾多學者已研究多年並已證實其存在的人體經絡系統,何某也根本不承認。更有甚者,何某有時連要揭露的事物都沒有最基本的了解,就迫不及待的要加以批判。例如,何祚庥在看到《轉法輪》一書中有男女雙修四個字的一節,就在公開場合信口雌黃的指責法輪功搞「陰陽雙修」(其名詞上的錯誤姑且不談)。殊不知:書中是提示此種修法的來由,並指出一些人在社會上傳此種方法是濫傳邪法的行徑,並告誡法輪功學員絕不可採用。
何某看到該書中有「辟穀」一節的題目,還沒搞清該節內容是揭露在社會上大面積傳辟穀的危害,就認定法輪功搞辟穀,並在電視上宣揚:「煉了法輪功不吃、不喝、不拉、也不睡」。凡此種種,在科技界是極為罕見的,也絕非一個嚴肅、嚴謹的科學工作者所應有的作為。由於何祚庥的實用主義思想所致,何某空喊口號,混淆視聽地「揭」,不分真偽地「反」,善惡不辨地把使億萬群眾身心受益的好功法作為「揭露」的首要目標,也就不難理解。這種顛倒黑白的做法,在客觀上正起著助長、支持偽科學的效果。其道理正如同壓制正氣就是助長歪風,打擊好人就是支持壞人一樣。
(三)對與自己見解不同的人,上至國家有關部門領導,下至同行,動輒指名漫罵、貶低,進行人身攻擊例如:何祚庥對國家主管人體科學與氣功的某部負責同志竟然在電視媒體上公開斥責,聲稱:「XXX不是科學家,不懂科學…我是科學家」云云。在另外一些場合,何某對該領導同志更是出言不遜:「XXX是甚麼東西!他算老幾?」對於國內一位為國家做出巨大貢獻、在國內外享有崇高威望的老科學家,僅因其對於人體科學的觀點與何某不同,何某竟污衊其為「偽科學的頭頭」。
何某的這種作風在群眾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與人們意想中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應有的風度舉止相差實在太遠。何某的言行與其中國科學院院士的身份實難相符,其在國內外造成的惡劣影響已嚴重地敗壞了中國科學院的形像和中國科技界的聲譽。科學是對物質、生命和宇宙運動發展規律的真理性認識。
判斷真理標準是社會的實踐。而人體科學是當前科學研究的尖端領域,存在著大量用現代科學尚無法解釋的現象。法輪功作為佛家高層次的修煉大法,必然對宇宙、生命、人類的起源等作出了論述, 涉及當今諸多邊緣、前沿科學正在研究的重大課題。修煉中的確存在著一些用現代科學尚無法解釋的超常表現,還有待於現代科學去認識、研究,豈能動輒以「迷信」的大帽子一言以蔽之?而億萬法輪功修煉群眾根據法輪功創始人闡述的功理,通過自我的修煉,形成了一個空前宏偉的社會在實踐,正在驗證著其精深的法理。每一個真正的修煉者身心受益的切實感受和事例都在證明著法輪功的功理、功法科學可信、行之有效。對於這一切實實在在的現象和事例,何某卻故意對其視而不見、一概否認,那麼何某這種攻其一點、不計其餘、一葉障目、不見泰山的言行又有何科學性可言呢?以反「偽科學」為己任的何祚庥竟以此種態度對待客觀事物和人體科學,其實質完全是反科學的。
二、何祚庥的上述言行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關於保護公民的名譽與人格尊嚴的規定,嚴重侵犯了法輪功創始人和億萬法輪功修煉群眾的名譽權與人格尊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則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何祚庥屢次三番地公然在各種大眾媒體上散布造謠說:「煉法輪功不吃,不喝、不拉,也不睡」,並蔑法輪功是」偽科學」、「封建迷信」等。何某這種利用大眾媒體在全社會範圍內造謠惑眾、公然侮辱、踐踏億萬法輪功修煉群眾的人格尊嚴,並惡毒誹謗法輪功創始人的名譽,嚴重違反了中國法律上述有關規定,侵犯了法輪功創始人和億萬法輪功修煉群眾的名譽權與人格尊嚴。
三、何祚庥利用大眾媒體污衊、中傷法輪功的言行,嚴重違反了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對人體科學和氣功「不宣傳、不批判、不爭論」的「三不」方針。
國務院於1990年對人體科學和氣功的工作方針曾有過明確規定,這就是:「不宣傳、不批判、不爭論」。1997年5月,全國健身氣功管理工作會議再次強調要堅持1990年國務院對人體科學的工作方針,對人體科學要採取科學的態度來對待、引導和管理。但是,何祚庥自持「有著51年黨齡」,打著「響應中央的號召」的旗號,卻做著與中央的有關方針政策完全背道而馳的事情。
由於何祚庥在大眾媒體上污衊法輪功一事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和不穩定,為此,中國科學院的許多法輪功修煉者曾多次善意向其介紹有關事實真相,並提請他能做一些調查研究、尊重客觀事實。但何某無視此誠,拒絕到法輪功修煉群眾中來作認真、深入的了解,依然固執己見、我行我素,聲稱奉行「鬥爭哲學」、「生性好鬥」,仍然一意孤行,繼續製造事端。對此,我們不禁要問:其對人民、對社會的責任心何在?其所作所為的真正動機何在?
四、何祚庥為達到其不可告人的一己之私,多次蓄意公開製造社會矛盾的違法侵權行為,已成為嚴重威脅中國當前社會穩定的危險因素。何某的所作所為不僅具有嚴重的違法性,而且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
何祚庥多次在大眾眾媒體上造謠生事的拙劣表演,極大地傷害了廣大法輪功群眾,製造了社會矛盾和不安定因素,也使社會上不明真相的人們產生了種種誤解。但何祚庥不僅不從中引以為戒,慎言謹行,反而一意孤行,愈演愈烈。完全可以看出:何某已完全將自己擺放到國家法規、政策的對立面上,站在數千萬法輪功群眾的對立面上。何祚庥這種無所顧忌、不擇手段地破壞中國當前社會穩定的行為,難道還不足以引起一切善良人們的重視嗎?事實充份說明:何某的所作所為不僅具有嚴重的違法性,而且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
五、何祚庥在有關大眾媒體上發表的文章含有誹謗、侮辱他人、製造社會矛盾、危害社會穩定等內容,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7年《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第(五)款的規定。
《出版管理條例》第二五條第(三)款、第(五)款明確規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危害國家、榮譽和利益、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的內容。何祚庥在一些雜誌上發表的文章中,以不實之詞造謠惑眾,危言聳聽,肆意污衊、誹謗法輪功是「偽科學」,「比起『以理殺人』,只有過之無不及」云云,嚴重的侵犯了法輪功創始人及廣大法輪功群眾的名譽權與人格尊嚴,構成了對他人人格的侮辱和誹謗,並引發了社會的不穩定。因此,何某的有關文章極其嚴重地違反了《出版管理條例》的上述有關規定。
以上事實充份說明:何祚庥的種種言行早已超出了正當的學術討論範圍,其行為已違反國家法規、侵犯公民合法權利,並已構成嚴重威脅中國當前社會穩定的危險因素。儘管何祚庥自稱為「響應黨的號召」,但其所作所為完全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與當前中央領導強調的「穩定壓倒一切」的指示也恰恰是背道而馳的。我們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實踐,特別是億萬人的社會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一個真正智慧的人自會從事實出發,明辨是非,真心向善,並作出正確的抉擇。
中國科學院法輪功部份修煉者
一九九九年六月五日
附件:(中科院八名研究生1998年6月給何祚庥的信的內容)
(稱謂略)
我們是中科院的研究生。關於您最近向北京電視台記者的講話──中科院理論物理所孫為民同學煉了法輪功不吃不喝不拉不睡,我們這裏僅以個人名義談一談自己的看法並反映一下真實情況。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有所了解。
孫為民同學,和我們生活在一起。我們對他了解的比較多一些。他練過法輪功,在大學還練過其它功法。練法輪功後,並沒有按照法輪功的要求去做,不能正確對待學習、工作與練功。我們多次勸告他,但沒有效果。他練法輪功動作不對,有的動作還不做。許多人都糾正過他,但無濟於事。
97年12月,他曾跟龔坤同學講,他已經有10個月放不下其它功法了。後來他就練其它的了。據我們所知,練別的功有不吃不喝的──「辟穀」,我們功法裏沒有,不這麼煉。這在我們的書上寫得很明白。他很內向,跟他講,但是不起作用。所以,孫為民同學不能算是法輪功學員。
何老,您作為科技界的前輩,我們欽佩您英勇地站在了反對假氣功的第一線。我們同您一樣對那些禍國殃民的假氣功深惡痛絕;我們同您一樣有報國利民的拳拳之心。我們相信人體科學;我們相信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氣功中一定有它的精髓。正如錢老(錢學森)講:「人體科學是科學領域的珠穆朗瑪峰。」伍紹祖同志說:「科學不僅要解釋已知的,還要探索未知的」,「假的特異功能,假的氣功確實存在,所以我們搞人體科學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鑑別他們,揭露他們。」
何老,也許您還不是很了解法輪功。法輪功是真正教人向善的功法,以「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從做好本職工作開始,真正地紮紮實實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在科學院真正煉法輪功的研究生不少,都在認認真真地幹自己的工作,沒有出問題。
法輪功學員的好人好事層出不窮。我們一起煉功的研究生曹凱修煉後,在月收入405元的情況下,與愛人主動在「希望工程」中捐款2000元,捐助5名(陝西、河北)失學兒童完成小學學業(捐贈號為119501008700)。他母親煉法輪功後,夫婦二人捐款4000元,為10個山西孩子提供了上小學的費用。他們說:不煉法輪功,不會有這樣境界的行為。
法輪功教我們時時處處做一個好人,事事考慮別人,去掉自私、虛假、貪利、爭鬥等等執著心,不做任何有損於社會的事,這對社會多麼有益的啊。
請您予以考慮。
簽名:
中科院化工冶金所 博士生 王 斌 張天喜
中科院理論物理所 博士生 邵明學
中科院應用數學所 碩士生 龔 坤
中科院發育生物所 碩士生 曹 凱
中科院數學所 碩士生 劉 攀
中科院動物所 碩士生 劉 疆
中科院微生物所 碩士生 王 俊
199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