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夫妻護法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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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1月22日】 我叫曹海榮,家住內蒙古錫盟多倫縣,我在多倫縣廣播局工作。我和丈夫季曉泉都是修煉法輪大法的,通過學法煉功後,身心都發生了很大變化。

我和丈夫學法煉功兩年來,沒吃一片藥,沒打一次針,也沒去醫院看過病,可是身體比以前更輕健了。每天精神飽滿,而更主要的是知道了宇宙真理,知道了做人的目的,怎樣做人。我們用大法真、善、忍對照自己,遇事先為別人著想,為大法著想,我們都在按照師父的法理去做,逐漸成為一個好人、更好的好人,我丈夫季曉泉學法煉功後,被評為蒙級優秀教師,今年被評為一級教師。受到學校領導及學生們的好評,確實做到了在家做一個好成員,在單位做個好職工,在社會上做一個好公民。這些是人們有目共矚的。人們都在說法輪大法好。

這次我是10月29日到北京來上訪的,家裏扔下兩歲多的幼子,丈夫季曉泉也因10月18日去北京上訪被押送回去關進了監獄。家庭對我來說,過去是我的命根子,我會不惜一切的維護,讓它完好無損,可是現在,我認識到法輪大法才是我真正的命根子,我應該站出來,維護大法向政府、向國家領導人反應真實情況。不管他們怎麼樣對待我們,我們都要用善的一面對待他們,我們要讓國家政府了解真象。我們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民了解法輪功,支持法輪功,希望他們給以法輪功以關注和幫助。我要把那些警察執法違法迫害我們法輪大法學員的惡行向世人講述,讓那些人清醒過來,叫他們那些人不要再為所欲為。

下面我講一下7月20日以來我家的遭遇,我丈夫季曉泉是輔導員,7月20日早三點鐘我縣公安局警察到我家進行搜查並把他抓走了,關進了監獄,並把我家中和我母親家中的法輪功書籍和音像磁帶給收走了,(價值約伍仟餘元),第二天也就是21日,我和一些同修坐車一起去北京上訪,半路也被警察抓了回去關進了監獄。我被關押了十二天,我丈夫被關押了十七天,並對我們全家罰款,我丈夫季曉泉因是輔導員被罰人民幣伍仟元,我被罰人民幣貳仟元,我們共交染仟元錢。我們把錢交給治安股以後,我丈夫才被放出來。

我丈夫被關押17天後出獄不久,因為大法資料的事又被警察抓去關押五天,在關押期間,警察對他進行了毆打,強迫叫他承認賣資料賺了拾萬元錢,我丈夫沒做這樣的事,始終他說我沒賺錢,警察就一手拽頭髮,一手拿著《轉法輪》書往頭部、臉部擊打,我丈夫被打得口流血,臉部腫,最後他打累了才住手,把手裏的《轉法輪》書都打壞了。同時有一名大法學員叫高林博。因在家裏看《轉法輪》書被人檢舉,警察抓去關押了15天,在關押期間,警察叫這位學員給他跪在地上長達一個多小時,我丈夫第二次出獄時,警察看到我哥哥後說,你得交兩仟元罰金,不然的話季曉泉的案子結不了。我哥無奈交了貳仟元錢,隨後又找到我弟弟要罰貳仟元錢,因家中沒那麼多錢可拿,這時弟弟同學找到警察從中講情,並由我弟弟拿錢請警察吃了一頓飯,然後交罰金陸佰元。我哥哥和弟弟罰金至今沒有給任何憑據。我公公也因為此事請了警察吃飯。我哥哥、弟弟和我公公他們都是常人,他們拿的錢有的是自己存的,有的是借的,有的是貸的款。因此給我們全家人帶來生活上的困難,難以想像,但我們還是無怨無恨地忍受著。

自從我們被從監獄放出來後,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就是去公婆家都要向警察請假,得通知他們,警察經常到我家裏打探情況,嚴密監視,嚴重時要求我一天要給單位領導打兩次電話,以便證明我是否在家。

10月18警察第三次又對我家進行了搜查,翻箱倒櫃。我丈夫當晚離家去北京上訪。警察出動很多車輛和人次進行搜捕,所有親戚家都有警察蹲坑兩天,大部份學員家都進行檢查看他去沒去學員家裏,並進行通緝,還說誰舉報,獎給伍仟元錢。把他當成了甚麼重大要犯,打攪的四鄰不安。這種作法引起了群眾反感,怨聲載道。我丈夫已經是第三次被關押了,至今還在監獄內,等待的可能是判刑,我也隨時有被關押、被判刑的可能。無論我們在任何環境下,堅修大法的這顆心,我們是永遠不會變的。

大陸法輪功學員曹海榮
199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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