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動,是因為我也真誠地修煉法輪功好幾年,我也真切地感受了這個修煉法門重塑人心,改善健康,福益社會的巨大威力;我也曾在政府宣布法輪功為非法後堅持「護法」;我也是從一開始就看出了我們電視台播出的那些關於法輪功的節目整個來說是一個大騙局;我也曾經打算為了真理而犧牲一切,堅持到底。但是讓我難過的是,我修得不好;我最終還是放不下的東西太多,我放不下單位一些領導和同志們對我的真情,放不下自己熱愛的公職,我接受了同志們說謊的暗示:下台階已經給你搭好了,只要講一句劃清界限就沒事了,為甚麼非得說還要修、還要煉呢?你在家裏煉誰也不會管你,你為甚麼非得公開宣布還要煉呢?於是,我妥協了,我說我錯了,以後改。可是我心裏並沒有任何悔改之意,因為法輪大法是那樣正,那樣好,那樣高,它使我感到自己已經變得有利他人,超凡脫俗,獨立不倚,坦蕩自信。雖然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修成覺者,但是我知道我應該按照「真善忍」做人。可是,比照上面提及的那兩篇文章中,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而入獄的大法女弟子,比照明知等著自己的是被抓被關卻仍然用自己的行動表明自己的信仰的、敢到天安門煉功的大法兄弟,我真是羞愧難當,幾乎到了不能自容的地步。
我多麼希望,我們的政府不要再荒謬下去了。法輪功本來是會給中國社會帶來和諧、穩定、奇蹟的修煉大法,為甚麼一定要給他扣上一頂頂壞帽子?明明是政府對這樣好的群眾性修煉活動處置失當而導致這些自信又相信政府的好人去找政府反映問題,為甚麼偏要說它有政治、政權圖謀而必欲置之死地?明眼人都已經知道,法輪功並沒有任何政治綱領,法輪功「組織」的「嚴密性」的全部表現,就是它的一些輔導站有一些用作聯繫的通訊錄,但是法輪功的修煉群眾卻極其心齊。說對法輪功的處理荒謬,還因為大多數中國人都能看出,對法輪功的宣傳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現在,確實許多人都看到了,對法輪功的處理比六.四留下的後患更多。其實像我這樣尚未放下名利和生死,卻仍在修的人就很多。我們的鄰居,單位的領導和同志們也都知道我及我的家人都仍在煉,而且不可能放棄修煉,因為他們也都知道法輪功給我們家許多過去的病號帶來的奇蹟。這算是怎麼回事?其實恰恰說明政府對法輪功的處理是不當的。
我是很自責的。我已經「過關」,過了單位按照上級精神要求我過的法輪功的「關」,可是我自己知道,作為修煉人,我的「關」根本就沒有過,因為我怕這怕那,怕失去這怕失去那,沒有像石家莊那位被關進監獄就把監獄當作修煉環境的女同修那樣堅定。
我的痛楚來自政府的荒謬,來自我自己對這種荒謬的妥協。我本來很害怕寫出我的感想,但是我現在終於有一點進步,我把它寫出來了。我可以不在乎來自單位指責,但我怕我的可敬的同修們把我當作「叛徒」,雖然我知道他們的善良、慈悲一定可以理解我的苦衷。我深怕自己離大法的要求相距太遠,我最痛楚的,心最不能堪的就是這個。 (1999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