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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和事實之間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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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新聞報導的第一要素就是真實,但作為黨的喉舌的新華社、人民日報等報刊卻每每有驚人之舉,在對法輪功的打壓、攻擊過程中,移花接木、指鹿為馬、隨意編造,已經達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

最近,人民日報等報刊的報導說,在全國多個城市破獲了一系列由法輪功研究會操縱指使的盜印法輪功書籍、瘋狂斂財的特大案件。為了顯示報導的真實性,文章還列舉了參與盜印書籍的人將所獲暴利交給法輪功的創始人李洪志數百萬元之事,並煞有介事地寫道:李洪志用這些錢在北京等地購買了三、四套豪華住宅以及奔馳、寶馬等名貴轎車等。人民日報等報刊還由此得出結論,法輪功藉傳功之名,行斂財之實,以滿足個別人腐化糜爛的生活需要。

然而事實真相究竟是怎樣的呢?李洪志老師的著作《轉法輪》在國內出版時,他所獲得的全部稿費只有2萬多元人民幣,這是有據可查的。《轉法輪》等書籍受到中宣部等部門的壓制、禁止出版後,社會上盜版橫行,在整個中國大陸李洪志老師沒有再得到過一分錢稿酬。區區2萬元人民幣能夠買三、四套豪華住宅外加寶馬、奔馳轎車,這簡直是天方夜譚了。法輪功的老學員們都知道李老師從來沒有買過一部小汽車,而且老師為了傳法度眾生,在92年開始傳法至94年傳法結束的兩年時間裏,奔波於全國多個城市傳功講法卻常常連火車硬座都坐不上。累了,只能席地而坐;睏了,就倚靠在座椅邊或者車廂壁打個盹;餓了,方便麵充飢。每當憶起師父這感人的一件件往事,一些當年曾跟隨在老師身邊的弟子至今仍會熱淚盈眶、語不成聲。說到老師的住宅,人民日報等報刊編得就更離譜了,甚麼豪華家具、高檔電器、無數名表等等。到過李老師長春家的弟子都清楚記得老師家裏簡樸的家具和簡單的陳設。如果說連一個普普通通的彩電或音響也算「高檔電器」甚至生活「腐化糜爛」的證據,那老百姓是不是都該圍著電線桿子聽高音喇叭的廣播才夠艱苦樸素呢?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其實社會上很多人所朝思暮想、孜孜以求的豪華住宅、名貴轎車、高檔電器、高級家具根本不是修煉人所熱衷的;能冷靜、認真地讀一讀《轉法輪》的人也都不難了解這一事實。人間的一切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都是過眼煙雲,普通的修煉人都知道要看淡世間的「名利情」才能提高層次,何況修煉多年的人呢。(1999年10月24日法輪功學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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