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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法輪功致病致殘致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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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 《人民日報》所發「法輪功致病、致殘、致死案例」看上去的確怵目驚心,但是,看過熱鬧之後,不得不說上幾句。該案例列舉了16位修煉者的病情和死亡經過,署名為「新華社電」,有點不負責任。當然,這不是學術論文,不必一一列舉參考文獻,闡明資料出處,但畢竟人命關天,尤其涉及到責任問題,應該更加慎重。

首先,中國官方公布的法輪功修煉者為200萬人,法輪功方面號稱1億有餘,實際人數難以判定,姑且按政府說的算。各種疾病在正常人群中都會有一個罹患率,比如肺結核的患病率為百分之幾等。中國由於人囗眾多,為精確起見,一般實行千分比計算。該報導避而不談在修煉者中罹患各種疾病的比率,而挑選了一些「有份量」的案例集中報導,客氣點說是缺乏常識,不客氣地說是聳人聽聞。這是否有違公道?該報導中多人練功前皆為重病患者,後來發生死亡事件,其中大部份為精神病發作導致自殺或殺人,而精神病本身就因其起因未形成定論(現有遺傳因素,多巴胺受體異變等多種學說)而有難以治癒的特點。而且根據《人民日報》所報有關數字(北京兩所精神病院收治情況:96年9例、97年10例、98年22例、99年上半年16例)來看,因法輪功誘發精神障礙的比例絕對算相當少的,不信可以去任何一家精神病院調查,每年因失戀住院的患者有多少,每年因下崗住院的患者又有多少,以200萬人的基數產生上述精神病患者數的比率來看,甚至可以說法輪功有抑制精神障礙發作的作用。另據8月20日的《人民日報》社論「社會的毒瘤人民的禍害」一文披露,「全國各地因修煉法輪功致死的有743人,致傷致殘者更是不計其數,......據北京醫科大學的醫生說,從1992年開始,因練法輪功出現精神障礙的患者人數明顯上升,佔練功出現患者的10.2%,今年上半年急劇上升,佔到了42.1%......」這些數字應當是很權威的,但是,何謂「因修煉法輪功致死」?如果說「北京302醫院把鄧小平老一輩革命家治死了」是否公平?說「北京醫院某年某月共接收高幹23人住院,1年後有半數去世」,這樣的統計方法是否科學?「北京醫科大學」是教學機構,不會接收病人,也許應該是「北京醫科大學附屬精神衛生研究中心」提供的發病比率。這種表述方式容易讓讀者產生疑問:「其餘百分之八十幾或五十幾的氣功出偏患者是練甚麼功的?那些功是否也遭到或將要遭到取締和批判?」讀報多了,慢慢就會讀出味道來。

(1999年10月19日摘自日本某留學生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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